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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资管对福建远筹化工有限公司不良债权处置公告

2020-04-21

      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福建远筹化工有限公司债权,拟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
      有意向的投资者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联系我司。
      联系方式:

  
      一、债权情况
      (一)债权信息
 
     截止2020年3月10日,远筹化工项目债权金额4509.16万元,其中本金3000万元,利息1488.63万元,代垫费用20.53万元,(具体欠息金额、代垫费用以债权主合同等约定为准),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目前处于中止执行状态。

     截至基准日2020年03月10日(金额单位:万元 )



      (二)债权担保方式
      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由福州开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高敏、曹望、丁芳宜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最高额保证担保金额均为本金3000万元;连云港西湾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江苏省连云港经济开发区港城大道南的一宗国有出让城镇混合住宅用地(252)(土地证:连国用(2009)字第LY001112、使用权面积77808.1平方米、地号:031042050012)的土地使用权为贷款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最高额抵押担保金额为本金3000万元。
      (三)抵押物照片

      二、处置方式
      本次处置的方式以债权转让处置为主,但不限于重整重组、收购资产、投资项目、资产拍卖等。
      三、交易条件及交易对象要求
 
    交易条件:投资者信誉好,有付款能力,能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转让价款,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交易对象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但不得是以下主体: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等关联人;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或者其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前述受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限制的主体投资、控制、委托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
      四、公告期限
     
 公告期内受理对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债权信息征询。公告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止。
      五、特别提示
     
 1、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若有异议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2、声明:上述债权项目为不良债权,投资者应仔细审查该不良债权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愿意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

 

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4 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