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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资管”)拟对沈阳高登大酒店有限公司等8户债权资产(以下合称“债权资产”)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债权情况
截止2022年9月30日,上述债权资产的总债权金额合计人民币7,740,828,985.56 元,其中债权本金合计人民币4,101,071,213.48元,欠息合计人民币3,616,283,618.80元,费用合计人民币23,474,153.28 元(具体欠息金额以主债权合同约定、生效法律文书等确定的内容为准)。上述债权资产明细如下: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债权金额合计 |
本金金额(单位:元) |
欠息金额(单位:元) |
费用金额(单位:元) |
担保情况 |
1 |
沈阳高登大酒店有限公司 |
828,167,784.93 |
250,000,000.00 |
575,039,397.66 |
3,128,387.27 |
1.抵押物1:沈阳高登大酒店有限公司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55号高登国际大厦,主要用途为写字楼,总建筑面积为26,514.77 平方米 2.抵押物2:沈阳高登大酒店有限公司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52号高登大酒店,总建筑面积为21,417.93平方米 3.保证:大连太平洋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代威、王晓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
2 |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282,821,976.29 |
800,366,622.47 |
482,455,353.82 |
0.00 |
质押:18823.56万股民生银行股票+4487.08万股泛海控股股票质押 |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471,012,421.64 |
902,748,073.86 |
568,264,347.78 |
0.00 |
质押:20056.44万股民生银行股票+7252.84万股泛海控股股票质押 |
|
3 |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41,580,132.87 |
37,960,000.00 |
3,469,670.37 |
150,462.50 |
张春霖担保 |
4 |
深圳市富汇同泰粮油有限公司 |
345,866,538.65 |
197,941,969.62 |
147,924,569.03 |
0.00 |
1.抵押物1为阳山县同泰油脂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阳山县阳城镇范村村委会阳青公路北侧的工业用地,土地面积133,484.99平方米 2.阳山县同泰油脂有限公司名下的53套机械设备 3.股权质押:深圳市富汇同泰粮油有限公司名下阳山县同泰油脂有限公司69.23%的股权;肖鹏名下深圳市罗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5%的股权;鲁明名下深圳市罗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5%的股权;深圳市西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名下深圳市中昌信物业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肖鹏名下深圳市西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96.1929%的股权;肖梅名下深圳市西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8071%的股权 4.担保:深圳市宏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阳山县同泰油脂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昌信物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西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肖鹏、萧沁、肖梅、鲁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5 |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769,750,097.00 |
840,000,000.00 |
919,817,500.00 |
9,932,597.00 |
1.质押物:凯迪生态的限售股,证券数量1.622亿股,凯迪生态的流通股,证券数量1.496亿股 2.担保: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宁国凯迪置业有限公司 |
6 |
深圳市泽德丰贸易有限公司 |
56,991,959.18 |
25,000,000.00 |
31,774,042.18 |
217,917.00 |
1.抵押物:深圳市万鼎丰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大寨路2号8幢1单元10101室的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774.21平方米 2.担保:蔡泽畅、林惠娟、张昶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
7 |
北京晋商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854,515,540.55 |
560,000,000.00 |
291,011,822.55 |
3,503,718.00 |
1.质押:7000万股“通化金马(000766)”限售股及1200万股流通股质押。 2.担保:北京轻工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8 |
唐山市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115,355,193.40 |
505,000,000.00 |
604,985,036.01 |
5,370,157.39 |
抵押物:位于唐山市路南区南新东道269号整栋商业楼及对应土地使用权,占地面27117.80平方米,用途商业,建筑面积47016.5平方米,共4层,钢结构,用途为商业服务 |
9 |
福建省中通恒基投资有限公司 |
320,633,879.70 |
179,996,517.15 |
139,466,448.43 |
1,170,914.12 |
抵押物:莆田市中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位于秀屿区东峤镇前沁村土地使用权抵押担,土地面积93711.65平方米,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保证人:莆田九洲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王子龙、王志勇、黄金贵 |
总计 |
8,086,695,524.21 |
4,299,013,183.10 |
3,764,208,187.83 |
23,474,153.28 |
注:上述具体项目债权资产信息以实际情况与权属登记证明等为准。本公告仅列示截止2022年9月30日的债权本金、欠息金额,其中债务人、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以及其他还款义务人等相关各方应支付给兴业资管的具体欠息金额、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按主债权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及生效法律文书等确定的方法计算。
二、交易方式
本次处置的交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招投标及公开竞价等。
三、交易条件及交易对象要求
交易条件:投资者信誉好,具备资金实力,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交易对象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但不得是以下主体: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等关联人;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或者其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债权原债务人、保证人、还款义务人或其利益相关方;前述受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限制的主体投资、控制、委托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
四、公告期限
公告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止。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止,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兴业资管联系。
联系人:阮女士,联系电话:0591-86309241,传真:0591-86309234,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中山大厦A座27楼 ,电子邮箱:ruanyufang@ciamc.com.cn。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91-86309234。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箱:zstj@ciamc.com.cn。
五、特别提示
1、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兴业资管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若有异议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2、声明:上述债权项目为不良债权,投资者应仔细审查该不良债权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愿意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
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