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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资管对武汉鑫利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招商暨处置公告

2020-10-28

    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资管”)拟将持有的武汉鑫利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以下合称“债权资产”)公开处置,现予以招商暨处置公告。

    招商合作方式以债权转让处置为主,但不限于收购债权资产、投资项目、债权资产拍卖、风险代理、风险投资合作等,欢迎各类投资者与兴业资管洽谈。有意向的投资者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函询等方式联系兴业资管征询债权资产的有关情况。

    同时兴业资管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以及其他还款义务人等相关各方,立即向兴业资管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全部义务。

 

    一、债权情况

    截止2020年10月20日,上述债权资产的总债权金额合计人民币21448.51万元,其中债权本金合计人民币10882.71万元,欠息合计人民币10565.62万元(具体欠息金额以主债权合同约定、生效法律文书等确定的内容为准),代垫费用合计人民币0.18万元。上述债权资产明细如下:

    (一)武汉鑫利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债权

    截止2020年10月20日,武汉鑫利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债权金额21118.77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0882.71万元,利息10235.88万元,代垫费用0.18万元(具体欠息金额、代垫费用以债权主合同等约定为准),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

    1.诉讼情况

    目前处于一审诉讼阶段。

    2.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1:湖北鑫铁安通工贸物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黄陂区滠口街冯树岭村钢材加工物流1、2、4号工业房地产,抵押物产权证号为武房权证黄字第2014008859号、武房权证黄字第2014008860号、武房权证黄字第2014008861号、黄陂国用(2014)第1451号,建筑面积20665.07平方米,土地面积15421.33平方米。经现场实地查看,该抵押物已被华夏银行首封,目前为出租状态。

    抵押物2:武汉鑫利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位于解放大道2159号航天星都汉口东部购物公园C2栋10层1-6、13-20室商用房,抵押物产权证号为武房权证岸字第2010014447号、武房权证岸字第2010014445号、武房权证岸字第2010014446号、武房权证岸字第2010014448号、武房权证岸字第2010014439号、武房权证岸字第2010014438号、武房权证岸字第2010014437号、武房权证岸字第2010014436号、武房权证岸字第2010014435号、武房权证岸字第2010014442号、武房权证岸字第2010014443号、武房权证岸字第2010014441号、武房权证岸字第2010014440号、武房权证岸字第2010014444号,建筑面积731.24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66.93平方米,已办理抵押登记。经现场实地查看,目前抵押物现状态为出租,已被其他债权人查封。

    3.抵押物照片

 

    4.债权担保情况

    抵押担保情况:

    (1)湖北鑫铁安通工贸物流有限公司以位于黄陂区滠口街冯树岭村钢材加工物流1、2、4号工业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建筑面积20665.07平方米,土地面积15421.33平方米;(2)债务人以位于解放大道2159号航天星都汉口东部购物公园C2栋10层1-6、13-20室商用房提供抵押,建筑面积731.24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66.93平方米。

    保证担保情况:(1)由自然人李兴华、余丽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武船重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保理。

    (二)武汉申亚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债权

    截止2020年10月20日,武汉申亚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债权金额329.74万元,其中债权本金0万元,利息329.74万元(具体欠息金额、代垫费用以债权主合同等约定为准)。

    1.诉讼/执行情况

    目前执行案件处于终结本次执行阶段。

    2.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已处置完毕,抵押物款项已用于偿还上述债务。

    3.债权担保情况

    由湖北龙汇钢铁构件实业有限公司、湖北锦润集团有限公司、自然人夏康祥、王玉群、夏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注:上述资产可单户或组包转让,具体项目债权资产信息以实际情况与权属登记证明等为准。本公告仅列示截止2020年10月20日的债权本金、欠息金额、代垫费用,其中债务人、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以及其他还款义务人等相关各方应支付给兴业资管的具体欠息金额、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按主债权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及生效法律文书等确定的方法计算。

    二、交易条件及交易对象要求

    交易条件:投资者信誉好,具备资金实力,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交易对象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但不得是以下主体: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等关联人;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或者其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债权原债务人、保证人、还款义务人或其利益相关方;前述受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限制的主体投资、控制、委托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

    三、公告有效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止。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止,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兴业资管联系。

    兴业资管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591-86309240,传真:0591-86309234,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1层, 邮箱:huanghongyi@ciamc.com.cn。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91-86309234。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箱:zstj@ciamc.com.cn

    四、特别提示

    1.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兴业资管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若有异议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2.声明:上述债权项目为不良债权,投资者应仔细审查该不良债权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愿意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

 

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10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