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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处置持有的北京五环大酒店有限公司项目债权资产,现予以招商公告(招商合作方式以债权转让为主,也包括重整重组、收购抵质押物、风险代理、风险投资合作等,欢迎各类投资者与兴业资管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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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20日,北京五环大酒店有限公司项目债权本息合计约80800万元,其中债权本金69800.00万元,利息约11000万元。
抵质押担保情况
1.北京五环大酒店有限公司以其自有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5号房产及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建筑面积30530.52㎡,土地面积5429.66㎡;
2.北京五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北京五环大酒店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提供质押担保;
3.辽宁阳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鞍山盛世阳光置业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提供质押担保。
保证担保情况
1.由辽宁阳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由鞍山盛世阳光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由盛利、刘艳提供个人连带保证担保。
诉讼情况
诉讼中,抵押物第一顺位抵押、首封。
抵押物照片
特别提示
1、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有意向的投资者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联系我司。
2、声明:上述债权项目为不良债权,投资者应仔细审查该不良债权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愿意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
备注
具体项目资产信息以实际情况与权属登记证明等为准。本公告仅列示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其中借款人及其相应担保人或其承继人应支付给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同时公告要求上述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我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