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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资管对永安市旺飞贸易有限公司资产招商暨处置公告

2020-08-19

    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永安市旺飞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现予以招商公告。

联系方式:

沈女士:0591-86309223      丁先生:0591-86309271               

张女士:0591-86309282      林女士:0591-86309222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1层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91-86309234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电子邮箱:zstj@ciamc.com.cn       

    一、债权情况

    截止2020年7月31日,永安市旺飞贸易有限公司债权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债权金额

本金金额

利息金额

担保情况

诉讼情况

永安市旺飞贸易有限公司

20,270,075.05

9,228,607.69

11,041,467.36

由刘其有、刘惠容、朱金有、朱丽巧、朱金锌、刘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执行中


    注:上述资产可单户或组包转让,具体项目资产信息以实际情况与权属登记证明等为准。本公告仅列示截至2020年7月31日的贷款本金、欠息金额,其中借款人及其相应担保人或其承继人应支付给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计算。

    二、交易方式

    本次处置以债权转让处置为主,但不限于重组重整、收购资产、投资项目、资产拍卖等等。

    三、交易条件及交易对象要求

    交易条件:投资者信誉好,有付款能力,能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交易对象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但不得是以下主体: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等关联人;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或者其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前述受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限制的主体投资、控制、委托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

    四、公告有效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

    五、特别提示

    1、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若有异议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2、声明:上述债权项目为不良债权,投资者应仔细审查该不良债权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愿意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

 

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