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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8月26日,福建兴业银行(兴业银行前身)在福建福州正式成立并开业,开业时在册人数仅68人。在那个年代,放弃体制内稳定的工作,加入充满未知的创业旅程,是需要极大的勇气的。但也正因如此,兴业的开创者们有着更坚韧的艰苦奋斗、拼搏进取精神,充满着创业创新的激情与果敢。这也成为兴业精神最早的注脚和起源。
然而,开业喜庆的鞭炮声还未消退,兴业人立刻就要面临现实的窘境。很难想象如今总资产已超九万亿元的兴业银行,最初是如此的“内外交困”:外困于生不逢时。开业之初便面临着由“物价闯关”引发的严重通货膨胀,以及随之而来的三年全面治理整顿,信贷规模紧缩,银行的机构和业务发展受到严格限制。当时工商信贷和储蓄、农业信贷、外汇业务、基本建设信贷分别由工、农、中、建等银行包办,新兴的银行似乎是可有可无的多余角色;内困于“一穷二白”。行本部位于福建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新建的屏东写字楼一、二两层,一层用作营业部,二层则装下了所有部门。开业后,一些新来的同事由于没有位置,只能把桌子摆在窗边甚至走廊上。
人员不足,可以招募;业务受限,可以创新;环境简陋,可以克服。然而,自诞生之日起,兴业银行最大的困境就是资本金的筹集。兴业银行成立之时,首期实收资本只有5亿元,1988年中国人民银行在成立批复文件中明确要求相差的8000万元在年底前补足,兴业银行出生就遭遇生存危机,兴业人不得已到处“化缘”。当时兴业人主要通过以下三个方向开展募股:
一是财政资金。福建省财政厅当时主要是以划拨给福兴财务公司资金形成的贷款(大部分是不良贷款)作为资本金入股,并没有现金出资入股。由此,灵活运用经济、法律、行政三个手段清收贷款变成了开业初期的“主营”业务。其次重点是向福建九个地市的财政局募集,各地市财政局首期出资100-300万元不等。比如厦门、龙岩和宁德财政局出资300万元入股,泉州和三明市财政局各出资100万元,少数经济富裕县也有一定金额出资。值得一提的是:1988年整个宁德地区年财政收入1亿多元,5万元以上的财政开支都需主要领导亲自审批,300万元入股资金无疑“巨资”。
二是企业资金。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出资500万元,时任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行长出任兴业银行的董事。华闽集团以相当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港币出资。财政厅下属的福建华兴投资公司(华兴公司)出资100 万元,福建投资企业集团公司(华福公司)出资300万元。按照规定,设立股份制企业必须有两个以上企业法人为发起人,才能批准筹建并向社会发行股票、募集资本。经过协商,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同意福兴财务公司、华福公司、华兴公司三家地方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公开向社会招股筹建兴业银行。
第三是社会资金。按照人民银行对企业股东人数的要求,推出了优先股,并承诺年派息率不低于同期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最终募集金额300多万元。
由于资本金的先天不足,因此增资扩股、补充资本金的工作贯穿于兴业银行发展的每个阶段:2000年股本总额由15亿股增加到30亿股,2002年签署《福建兴业银行与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协议书》及《福建兴业银行与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一揽子综合服务委托协议书补充协议》,2003年与香港恒生银行、国际金融公司、新加坡政府直接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入股协议,境外投资者入股比例高达24.98%,创下了当时国内商业银行一次性引入外资股东家数最多、入股比例最高、PB定价最高的引资记录,同年促成监管部门出台将次级定期债务计入附属资本的规定,并成功发行总额30亿元的次级定期债务,成为国内首家依据该规定实现资本补充新方式的商业银行,2006年发行总额为40亿元的15年期混合资本债券,成为国内首家获准发行混合资本债券的商业银行……
从募股到扩股,再到有效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兴业人在资本金、股权结构等方面的一系列努力为日后持续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正是这种“草根”出身和“一穷二白”,激发了兴业人“虽千万人吾往矣”无所畏惧的精神,赋予了兴业人在逆境中求生存、在改革创新中求发展的基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