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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农商行盲目扩张 银保监会发文要求回归县域

2019-01-15

       1月14日,来自银保监会官网的信息显示,银保监会于近日发布了《关于推进农村商业银行坚守定位 强化治理 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推进农村商业银行更好地回归县域法人机构本源、专注支农支小信贷主业,不断增强金融服务能力,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促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意见》要求,农村商业银行应准确把握自身在银行体系中的差异化定位,确立与所在地域经济总量和产业特点相适应的发展方向、战略定位和经营重点,完善适合小法人和支农支小定位的公司治理机制,专注服务本地、服务县域、服务社区,专注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不断加大金融服务创新,切实做好融资成本管理,巩固好支农支小主力军的优势地位。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表示,此次《意见》核心有两点,一是原则上农商行机构不出县区,业务不出县区,二是要以支农支小作为主要目标和方向。
  截至2018年9月末,全国有农村商业银行1436家,资产负债规模均超过23万亿元,涉农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在各项贷款的占比长期保持在60%和50%左右,涉农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户均余额分别为30万元和131万元。
  董希淼指出,整体而言,包括农商行在内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发挥的具体作用在支农支小方面,总体上发挥了很积极的促进作用,是农村金融服务的主力军。少数农商行贪图做大、跨区域经营,有些业务脱离了农商行基本定位。
  银保监会称,农村商业银行以在银行业10%的资产占比规模,贡献了涉农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22%和21%的规模,成为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名副其实的金融主力军,在助力县域经济发展方面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在改革发展过程中,少部分农村商业银行出现了经营定位“离农脱小”的盲目扩张倾向。
  此次《意见》有利于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金融机构体系。通过监测指标的定量评价和监管措施的硬性约束,对农村商业银行的经营定位进行纠偏,确保农村商业银行落实好中小银行的定位要求。
  为了确保上述监管政策要求能够在农村商业银行体系有效落地,《意见》专门制定了监测和考核农村商业银行经营定位和金融服务能力的一套指标体系,主要包含了经营定位、金融供给、金融基础设施、金融服务机制等4大类15项指标,对科学合理监测、考核和评价农村商业银行支农支小金融服务情况将起到有力的支撑作用。
  在董希淼看来,此次《意见》也是防控农商行经营风险的重要措施。农商行现在总体上规模相对较小,风控能力相对会弱一些,在异地设立经营性机构,风控能力、管理能力跟不上,潜在的风险也比较多。
  不过,在执行上,董希淼认为,应该留出足够的时间,不搞“一刀切”,异地已经设置机构的,慢慢回归。特殊的情况也可以给予一定豁免。


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