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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减税实施满月 政策红利加速释放

2019-05-06

  作为今年2万亿元减税降费工作的“重头戏”,4月1日,深化增值税改革正式实施,目前实施已满月。
  此轮深化增值税改革主要包括降低增值税税率水平,将制造业等现行16%的税率降到13%,将交通运输业等现行10%的税率降到9%,保持6%一档税率不变。同时,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试行期末留抵退税制度,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进项税额加计抵减。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此前表示,总体上这几项措施加起来,减税降负规模应该超过1万亿元。
  4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就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征管事项进一步予以明确。
  苏宁金融研究院研究员付一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增值税属于一种价外税与流转税,企业缴纳的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可以通过税负转嫁的方式传导至价格,进而对居民消费产生影响。从宏观层面看,此次增值税改革有助于降低实体经济部门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让企业有更多的资金投入技术升级和扩大再生产,并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同时化解产能过剩,这对于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及增强对金融风险的抵抗能力有极大裨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工作的决策部署,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领导王军、于春生、张敏、孙瑞标、任荣发、王陆进、刘丽坚深入基层开展减税降费工作调研,广泛听取纳税人、缴费人和基层税务干部意见建议。
  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在浙江省桐乡市税务局濮院税务分局调研时强调,税务部门作为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主攻手”,要责无旁贷站在落实减税降费工作的最前沿和服务纳税人、缴费人的第一线,耐心细致做好各项征管服务工作,确保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个税改革、深化增值税改革等系列惠民举措在基层落实落地。
  “增值税改革的意义既在于减负,又不仅仅局限于减负。增值税改革一直以来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头戏和关键点,经过多轮的增值税改革,增值税无论是税制设计还是税制结构、抵扣范围、征管操作都得到了全面改进和有效提高,其操作的规范性和对经济的引导性都越加突出”,中国财政预算绩效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张依群认为,增值税税率的调整大大降低了企业的纳税成本,等于国家让利企业受益,给中国经济的长远发展注入了一个强心剂;增值税税率的降低的普惠性效应改变了企业的营商环境,激发了企业创新动力,打开了企业的发展空间,促进了企业的公平竞争;企业经营状况的改善,特别是对小微企业、科技创新企业实施的一系列减税降税优惠政策,形成对就业和创新的巨大吸引,对稳就业和产业转型升级将发挥积极作用;增值税改革对税收征管提出了更高要求,可以对税务机关加强征管、改进服务、提高效率形成促进作用,也标志着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提升,其作用和影响将从经济领域扩展到政治、社会乃至更多领域。

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