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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目前,福建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已全面启动。为什么要进行这次普查?与以往普查相比,这次普查工作有什么变化?普查对象如何支持和配合普查?福建省如何实施普查工作?如何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福建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叶飞文近日就有关问题接受了《海峡通讯》记者专访。
记者:今年是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实施之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目的和意义有哪些?对我们的经济生活有哪些影响?
叶飞文: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5年开展一次,分别在逢3、8的年份实施。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后开展的首次大型普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这次经济普查工作,党中央作出了重要部署,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对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面摸清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准确把握新时代发展特征,更好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福建篇章具有重要意义。
做好经济普查对企业微观活动也有重要作用。通过经济普查,可以得到各行各业的生产规模、区域布局、经营情况和供求状况等详细资料,客观了解福建省宏观经济和行业信息,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决策依据,有利于企业正确判断行业发展和市场走向,适时作出生产经营决策,赢得市场先机和竞争优势,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对于老百姓来说,国家掌握了正确的信息,在制定社会保障标准、教育、卫生、再就业安置、社会民生领域等政策时将更加人性化、更有针对性,使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能够更多惠及普通百姓。就个人而言,也能够通过对普查信息的了解,正确认识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有利于个人对就业、消费、投资等作出理性选择。
记者:这次经济普查的时间是什么时候?普查的对象有哪些?普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叶飞文:这次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登记时,时点指标填写2023年12月31日数据,时期指标填写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数据。
这次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全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这次经济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
记者:与前四次经济普查相比,这次经济普查工作有什么新变化?
叶飞文:与前四次经济普查相比,福建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有以下几个新变化:一是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统筹开展经济普查与投入产出调查,可以更加全面、系统地收集基层数据,有利于提高统计调查数据的协调性,可以统筹布置调查任务,消除重复调查内容,整合重复环节,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同时也能够协调调查结果,有利于实现经济总量和结构数据的更好衔接。二是新增了数字经济调查。新设数字经济活动情况表,采集数字经济相关产业数据,同时新增数字化转型、物联网、人工智能等问题。三是完善资产负债统计,加强能源生产等统计调查。四是统计标准更完善。修订了统计分类标准和目录,同时还优化了个体户抽样方法,加强了园区统计。五是普查方式更多元,运用技术更智能。新增自主填报功能,首次采用移动小程序采集数据,优化了行业智能赋码功能;首次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和OCR识别,智能识别纸质营业执照信息,减轻录入工作量。
记者:福建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目前进展如何?
叶飞文:福建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度重视经济普查工作,把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作为2023年度的重点工作任务,精心谋划、统筹协调,有力有序推进经济普查各项准备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全面动员、周密部署。2022年12月,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对福建省经济普查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将经济普查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定期督办。今年7月14日,省政府召开了福建省经济普查工作视频会议,对福建省经济普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8月17日,省政府召开了福建省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动员部署暨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
二是健全工作机构、建立工作机制。目前,省、市、县、乡、村五级均已组建普查机构,基本形成一个纵横联动、运转顺畅的全省普查组织实施体系。各级制定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全省各地普遍建立了经济普查值班、调度、通报、问题解答、部门联络等工作制度。
三是落实经费物资保障、开展普查督导检查。各地按照工作需要编制经费预算,初步落实了普查经费。普查物资正在按计划组织政府采购并送达各地。
四是完成“两员”选聘、强化业务培训。全省各级普查机构精心组织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简称“两员”)选聘工作,选优配强“两员”队伍,共选聘“两员”6.5万多人。目前全省单位清查工作“两员”培训已经全部完成。
五是完成普查试点、制定普查方案。选定福州市福清市和龙岩市新罗区分别组织开展省级综合试点和数据处理专项试点。研究制定《福建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
六是全面展开单位清查工作,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单位清查是准确确定普查对象、规范界定各类普查报表实施范围、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实施的关键环节。全省已完成普查区划分与绘图工作,共划分1.75万个普查区、3.89万个普查小区,标绘了131.28万个建筑物;完成了单位清查底册编制工作。目前,实地“地毯式”单位清查正在全省全面铺开,截至9月7日,已填报清查表的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有96.75万家、个体经营户有194.55万家,各地清查工作正在全面扎实推进。投入产出调查单位也在有序开展电子台账填写。
七是有序有效开展普查宣传。省经普办与省委宣传部联合下发了开展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召开了宣传工作会议。全省各地电视台、报纸等主流媒体围绕普查试点、“两员”选聘与培训、单位清查告知等重要工作和重要节点进行深入宣传报道;网站、新媒体等平台也刊登了宣传标语、单位清查告知书以及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公共场所LED显示屏、宣传栏、公交站台、建筑围挡等位置陆续展示经济普查宣传标语和海报,社会公众和普查对象对经济普查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显著提升。
记者: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是普查工作的具体实施者,普查机构是如何做好“两员”选聘和管理工作的?
叶飞文:“两员”是普查工作的重要力量,负责执行普查方案要求,依法开展普查工作、采集数据。本次普查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技术要求更高。各地在选聘“两员”时,优先从参加过普查或具备一定财务、统计、经济知识的人员及综治网格员、基层党群工作者、村(居)委会干部、大中专毕业生中择优选聘普查员,从各级普查机构干部、乡镇统计员、乡镇分片包干干部、各类驻村干部中择优选聘普查指导员。加强对普查队伍的管理,要求不得随意抽调普查人员从事经济普查以外的工作,确保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能集中精力进行经济普查工作,保持普查工作队伍的稳定。为切实保障“两员”权益,各地积极落实“两员”劳动报酬和相关补助,并为“两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解决“两员”后顾之忧。
记者:统计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叶飞文:普查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确保普查数据质量:一是坚持数据质量第一原则,把数据质量贯穿于普查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二是加大宣传消除普查对象顾虑,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被调查对象认识到依法接受普查是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提高调查对象的配合程度。三是科学普查,结合福建实际,制定福建省普查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完善具体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普查工作规范,把基础工作做细做实。四是把握源头数据质量,加强普查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普查人员业务能力和调查水平,采用入户采集、自主填报、部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获取普查对象数据,减少数据采集环节人为干扰,夯实普查工作质量。五是严格数据审核检查,组织开展普查数据检查、审核和验收、事后质量抽查等工作。六是依法普查,对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普查数据的统计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并及时曝光。
记者:有些普查对象对提供普查数据有疑虑,担心填报的普查资料会造成信息泄露以及成为有关部门处罚的依据,是否存在这些问题?普查对象应该如何支持和配合普查?
叶飞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福建省统计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只能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的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尤其是不得作为企业征税、缴费的依据。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将依法履行保密义务。
经济普查需要广大普查对象的支持和配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应当按照要求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对于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未按时提供资料、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将依法进行处罚。
记者:本次普查工作如何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如何发挥职能作用?
叶飞文: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全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福建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郭宁宁任组长,省统计局、发改委、财政厅、工信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主要负责同志和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同志任副组长,40个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由49个成员单位组成,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二是部门分工协作。各相关部门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发挥部门优势,及时共享部门行政记录,又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参与普查工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三是地方分级负责。全省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的普查工作。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记者:普查成果如何共享应用?
叶飞文:我们将坚持为民普查,统筹数据安全和数据共享,依法依规做好普查数据的发布解读,共享普查成果。深度开发应用普查数据,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社会各界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专题分析研究,切实提高普查数据服务政府决策、经营管理、生产生活的水平,实现普查资料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来源 | 《海峡通讯》2023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