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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明确了2021年我国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其中强调“国内生产总值增长6%以上”。2020年,我国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了率先控制住疫情、率先复工复产、率先实现经济正增长的显著成绩。全年国内生产总值(GDP)达101.6万亿元,比上年增长2.3%,是全球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过去五年,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经济结构持续优化,GDP从不到70万亿元增加到超过100万亿元。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今年我国发展仍面临不少风险挑战,但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在这一背景下,如何看待2021年GDP增长6%以上这一预期目标?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经济增速是综合性指标,今年预期目标设定为6%以上,考虑了经济运行恢复情况,有利于引导各方面集中精力推进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经济增速、就业、物价等预期目标,体现了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的要求,与今后目标平稳衔接,有利于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王静文认为,政府工作报告在提到“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时强调“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今年实现GDP增长6%以上的目标压力不大。
在经济增长的前提下,对于今年的重点工作,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在区间调控基础上加强定向调控、相机调控、精准调控,宏观政策要继续为市场主体纾困,保持必要支持力度,不急转弯,根据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完善,进一步巩固经济基本盘。
除了重设GDP目标外,在今年就业预期目标方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并提出通过着力稳定现有岗位、拓宽市场化就业渠道、推动降低就业门槛、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等方式“稳就业”。此外,在关乎国计民生的物价方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王静文分析称,居民消费价格(CPI)涨幅3%左右,低于去年“3.5%左右”的目标,与前几年CPI年度涨幅目标相同。今年猪肉价格进入下行通道,输入型通胀对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影响有限,所以今年CPI上涨压力不大。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